水资源论证资质原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始于2003年。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是依据江河流域或者区域综合规划以及水资源专项规划,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的取水、用水、退水的合理性以及对水环境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的专业活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计委15号令,2002年3月24日发布,2002年5月1日实施)是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最为重要的指导性文件,规定了水资源论证制度的整体实施构想和实施原则。
2003年2月,为保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质量,水利部发布《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自2003年开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实行准入资格制度,实施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企业的自身业绩、知识水平、技术能力以及承担项目的实力需要达到规定和要求。同年,由水资源所牵头,会同水利所、水生态环境所、减灾所等单位,代表中国水科院向水利部申报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并于2003年9月通过审核取得甲级资质资格(图6-35),成为全国首批获得甲级资质的单位之一。按照国家资质管理相关要求,以上资质每5年进行延期申报,均获批准(图6-36)。
2018年,“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证书”名称调整为“水资源论证资质证书”,2023年调整为“水资源论证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图6-35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证书(2003—2008年、2008—2013年)
图6-36 水资源论证资质证书(2013—2018年、2018—2023年、2023—2028年)
2023年12月,批准的中国水科院规划水资源论证为甲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业务范围及等级情况见表6-3。
表6-3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业务范围及等级情况
类别 |
级别 |
行业类别 |
地表水 |
甲级 |
养殖业、采矿、水利水电、电力热力、纺织皮革、造纸、石化化工、冶金、建材木材、食品药品、机械制造、核技术应用、建筑、其他服务业 |
地下水 |
甲级 |
养殖业、采矿、水利水电、电力热力、纺织皮革、造纸、石化化工、冶金、建材木材、食品药品、机械制造、核技术应用、建筑、其他服务业 |
地表水 |
乙级 |
水生产和供应、交通运输 |
地下水 |
乙级 |
水生产和供应、交通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