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组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政水资源管理专家库的通知》要求,请各有关单位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于2011年4月30日前将《海委水政水资源管理专家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院人事处,其中一份在“推荐单位意见”处写明所在单位意见并盖章,另外两份留空。
联系人:吴生志,联系电话:010-68786265
电子邮箱:wusz@iwhr.com
附件:关于组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政水资源管理专家库的通知
人事劳动教育处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关于组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政水资源管理专家库的通知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海委”)水政和水资源管理工作,提升技术支撑能力,经研究,决定组建海委水政水资源管理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协助做好该专家库侯选专家的组织推荐工作。
一、申报条件
1.专业范围:从事流域水利法制建设、水利政策研究、水行政执法、水事纠纷调处、基建建设与管理、水资源管理与研究、水资源论证管理、地下水管理、节约用水管理与研究、节水工艺与节水器具研发、大型灌区管理等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上述专业教学工作的人员。
2.工作年限要求:从事上述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
3.学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职称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职称。
5.在上述专业领域具有特殊贡献的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申报要求
申报人员须填报《海委水政水资源管理专家申请表》(见附件),填写个人基本情况、主要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经所在单位(或原单位)同意推荐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寄送海委。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以申报人寄出邮件的邮戳为准。
四、其他事项
海委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对通过评审的人员发放海委水政水资源管理专家聘书,相关信息并将在水信息网(http://www.hwcc.gov.cn/)予以公布。
专家库中的专家将为海委取水许可审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地下水管理、节水管理、流域水利立法、水利政策研究、水行政执法、水事纠纷调处、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同时,海委将对专家库中的专家进行年度考评,并根据专家的实际情况,对专家库实施动态更新管理。
请你单位协助推荐专家库候选专家10名。
联系人:崔传华 张 翊
电 话:022-24102712,24102709,24102710(传真)
电子信箱:sz@hwcc.gov.cn
附件:海委水政水资源管理专家申请表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